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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骗到手的只有515元,广东省中山市的一男子李某却因为自己的骗捐行为,在水滴筹平台“翻了车”,最终被法院判决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被判处罚金五千元。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据水滴筹披露,2021年10月至11月,李某为骗取他人捐款,在“水滴筹”平台谎称自己患有胃癌中晚期,并伪造了中山市某医院的诊断报告上传至该平台。后筹得捐款515元。
此时,与其在水滴筹平台设定的筹款目标30万元还相差甚远,但在李某等来更多捐款之前,先迎来了警察。原来,水滴筹风控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李某提交的医学材料疑似造假,于是与相关医院进行了核实,确认李某并未在该医院就诊过。水滴筹平台随即将其判定为虚假筹款,终止筹款项目,将已经筹集的515元全部退还给捐款人,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后查明,李某还同时在“小红书”发布相同消息,并在该平台骗得他人捐款510元。
2022年4月21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由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负责该案审理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李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李某无视国家法律,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在量刑环节,由于李某犯罪未遂,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不过515元,为何李某会付出如此代价?法律人士指出,虽然李某在水滴筹的“骗捐”行为只筹得500多元,但因其筹款目标为30万元,因此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水滴筹有关负责人透露 ,近年来,已有多名恶意筹款人因编造或夸大求助信息、隐瞒个人财产信息、不当挪用医疗款等行为,被水滴筹加入失信筹款人黑名单。对于发起虚假筹款、伪造医学材料、冒充平台非法获利等违法行为,水滴筹积极联合公关机关进行打击。此外,水滴筹2022年8月成立了透明运营委员会,围绕案例信息真实透明、资金去向安全透明、平台规则合理透明开展专项提升,并不断强化外部合作,建立警企联动机制,严厉打击不诚信的筹款行为,推动个人大病求助行业规范发展,助力网络个人求助环境不断净化。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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