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官网1月4日消息,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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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三罪,援藏期间也在受贿
陈家东被指控在援藏期间存在受贿行为。公开履历显示,陈家东曾于2001年至2004年任福建省第三批援藏工作队领队,西藏林芝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家东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副书记、林芝地区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福建省宁德市委副书记、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福建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福建省漳州市委书记,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共同侵吞国有财产,数额特别巨大;
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毒俱全”的“一把手”
公开履历显示,陈家东1959年8月生,长期在家乡福建工作,历任省林业厅办公室主任、副厅长等职。2004年援藏归来后,他明确为正厅级,并于次年转任宁德市委副书记(正厅级)、福安市委书记。
2007年,陈家东任宁德市市长,2010年任省林业厅厅长,2013年任漳州市委书记。2016年,其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并于次年当选为主任,直至2022年1月卸任。
卸任1个月后,2022年2月,陈家东被查,同年8月被“双开”。
陈家东“五毒俱全”。中纪委发布的通报称,陈家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
此外,他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人民至上原则,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用公权力为利益集团服务,不认真履行“一把手”管党治党职责,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唯亲唯私,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
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
胆大妄为,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侵吞国有资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九派新闻记者 李杨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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