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失信执行人的撤销流程:
1.主动申请解除:如果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做法是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接到申请以后,法院会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一旦申请成功,将在3个工作日撤销失信被执行人。
(相关资料图)
2.提前申请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人民法院会提前解除失信被执行人。
3.与申请人和解: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时已经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可以提交撤销申请。
4.等待自动解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的会延迟1-3年。纳入期限届满以后,人民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二、被列为失信人员的后果如下:
1.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会被公布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
2.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如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
3.限制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如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
4.限制贷款买房买车或租赁高档写字楼、公寓等;
5.不能旅游度假或担任公司高管等重要职务。
三、正常情况下,法院执行立案后大概2-3个月的时间,在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会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找法网提醒您,因为必须通过各种执行措施施行后,确定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才能决定纳入失信人名单。
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条件如下: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Copyright 2015-2022 亚洲晨报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34106号-51 联系邮箱:5 516 538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