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种类多,具体有如下: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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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二、找法网提醒您,商标许可应注意以下问题:
1.被许可人在被许可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不得超出许可范围;
2.被许可人应当按照被许可的商标标样进行商标使用,不得超出许可范围;
3.被许可商标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三、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方式:
1.当事人提交备案表、合同副本、注册证复印件等材料,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商标局依法进行审查。
3.审查通过的,予以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四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许可人应当将许可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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