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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维护药品市场经营秩序,加强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监督药品零售企业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落实年”活动要求,组织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恢复经营后的GSP符合性检查工作。
鉴于辖区个别药品零售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暂停经营,恢复营业后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企业关键人员等发生变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贯彻《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成立检查组对零售药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GSP执行情况、质量管理运行状况以及行政许可变更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检查采取了“符合性检查+实训”模式,组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人员进行现场观摩,从检查程序、检查重点、检查技巧等方面进行手把手现场培训,帮助基层执法人员提升实战工作经验。
此次共检查恢复经营药品零售企业5家,现场通过检查3家,对2家存在问题较大的企业责令整改。下一步,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恢复经营后的GSP符合性检查和监管人员实训工作,进一步提升辖区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水平和基层药品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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